CMDE发布增材制造口腔修复用激光选区熔化金属材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来源:Steven Mijit 瑞吉致远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2-05-27 | 26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增材制造口腔修复用激光选区熔化

金属材料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增材制造口腔修复用激光选区熔化金属材料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增材制造口腔修复用激光选区熔化金属材料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需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参考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口腔修复体制作用激光选区熔化(Selective laser melting)金属材料,如钴铬合金、纯钛及钛合金金属粉。采用其他增材制造工艺技术制作的口腔修复用金属材料不属于本指导原则的范围,注册申请人可根据产品的具体设计原理、结构组成特征及应用技术,参照本指导原则中适用的内容。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的要求

产品名称需根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相关要求,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以产品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或预期用途为依据命名,至少包括产品的主要化学成分和适用的加工工艺(激光选区熔化)。

例如:牙科用激光选区熔化钴铬合金粉、增材制造口腔修复用激光选区熔化纯钛金属材料、牙科用激光选区熔化钛合金粉、牙科用激光选区熔化钴铬钼钨烤瓷合金粉。

2.分类编码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有关的分类界定文件,产品属于口腔义齿制造材料中的义齿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管理类别为Ⅲ类,分类编码为17-06-00。

3.注册单元划分原则

产品注册单元划分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求,原则上以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为划分依据,建议遵循以下原则:

(1)材质不同的产品需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钴铬合金粉、纯钛粉、钛合金粉等)。

(2)金属粉末制备工艺不同的产品需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气雾化法、等离子体旋转电极雾化法、射频等离子体球化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