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国家第五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及复核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来源:北京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3-03-02 | 1233 次浏览 | 分享到: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并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前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

       (二)复核条件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概念严格对照《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的标准。

       2.申报系统中要求填报的最近一年经营数据统一按照企业2022年审计报告填报,并上传2022年审计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三)复核方式

本次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送数据和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数据应保持一致。

       1.线上系统报送。自愿提出复核的国家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

企业申报期间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拨6再拨6,通过语音要求转人工服务进行办理。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应于2023年4月26日17:00前,通过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下载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主要内容参照附件6),并将复核申请书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申请书首页“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5月1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