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6-02-27 | 351 次浏览 | 分享到:

         方向15 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奖励。重点支持企业进行绿色低碳改造,对已竣工且投入运行,建设期不超过3年,项目满足相应绩效和标准要求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5)

         方向16 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提升项目奖励。重点支持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提升项目。对满足相关要求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低于10万元的,按照10万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6)

         方向17 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奖励。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在京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和电动自行车废旧锂离子电池集中贮存型回收服务网点。对满足相关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给予企业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低于10万元的,按照10万元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7)

         方向18 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落实《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北京市老旧厂房更新导则》等城市更新工作要求,重点支持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前提下,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布局建设。对已竣工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结合老旧厂房分级分类,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10%给予分档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附件18)

         方向19 战略性项目贷款贴息。重点支持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开展产业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项目布局建设。对总投资50亿元(含)以上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领域战略性项目,以及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的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都市智能化数字化、先进材料与新能源产业及其他领域战略性项目和中试验证类项目,按项目建设期内企业已支付的利息分年度给予事后贴息,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项目年度贴息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详见附件19)

         方向20 工业旅游适旅化改造与创新体验场景项目补助。针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适旅化改造、数字化示范应用和融合业态场景创新项目,按不超过纳入补助范围总投资的20%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详见附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