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促进提质升级,撬动产业能级跃升
方向10 平台赋能数字化转型奖励。推动平台服务商赋能北京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达标,针对与待达标企业签订服务合同的平台服务商,帮助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达标后,按照不超过服务合同额对平台服务商予以50%奖励,每服务1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针对与待达标企业签订转型基础套餐服务的平台服务商,帮助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达标后,对平台服务商按套餐价格进行奖励,每服务1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单个平台服务商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详见附件10)
方向11 产业链带动数字化转型奖励。推动产业链标杆企业实施链式数字化转型,对每带动1家在京制造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达标的产业链标杆企业,给予标杆企业不超过10万元奖励,单个产业链标杆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11)
方向12 “5G工厂”建设项目奖励。重点支持企业开展5G工厂建设,对形成全IPv6单栈网络环境、入选市级5G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不超过项目网络建设总投资的30%资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详见附件12)
方向13 软件智能化提升奖励。重点支持信息软件企业通过算力构建、大模型部署、数据治理等方式提升软件研发效率,并对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型安全软件、游戏软件等进行智能化技改,提高智能化开发能力和软件智能化水平。根据智能软件产品所达到智能化成熟度等级,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0%、15%、20%给予分档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3)
方向14 算力券补贴。重点支持在京注册的新型研发机构,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信息软件业、制造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租赁非关联方的智能算力,开展世界模型研发、智能体创新、行业模型应用、开源软件开发和新模型备案登记等工作,予以事后补贴。对北京市人工智能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究攻关,按照不超过补贴期内算力合同额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入围工业和信息化部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名单的企业,按照不超过补贴期内算力合同额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人工智能开源创新项目的企业,按照不超过补贴期内算力合同额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备案登记模型的企业,按照不超过补贴期内算力合同额1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详见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