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6-02-27 | 3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稳定预期、激发活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发布2026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强化产业创新转化,增强产业核心实力

         方向1 集成电路设计产品首轮流片奖励。重点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多项目晶圆(MPW)首轮流片或首轮工程流片(全掩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流片费用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1)

         方向2 创新药品产业规模化奖励。重点支持创新药、高端仿制药及引进品种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对2025年以来,属于1类/2类药品、国内首仿、前三个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及相关国家鼓励目录内新上市的本市注册生产药品,通过权威国际机构注册、并在相应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国内注册上市药品,给予一定奖励。对从国外引进、2025年度销售额(不含税)不低于5000万元的品种,按照销售额分档给予奖励。对近三年有新获批产品的企业,且2025年度企业临床推广应用和产业规模化成效突出的,按照企业2025年度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企业可同时申报多个品种,单个品种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2)

         方向3 创新医疗器械产业规模化奖励。重点支持创新医疗器械及引进品种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对2025年以来,通过国家和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优先审查程序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揭榜挂帅”等国家任务的本市注册生产医疗器械,通过权威国际机构注册、并在相应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国内注册上市医疗器械,给予一定奖励。对从国外引进、2025年度销售额(不含税)不低于2000万元的品种,按照销售额分档给予奖励。对近三年有新获批产品的企业,且2025年度企业临床推广应用和产业规模化成效突出的,按照企业2025年度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企业可同时申报多个品种,单个品种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详见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