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产品上年度在北京地区销量较好,近两年在北京地区合同订单增长率较高。
5.服务过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的产品优先考虑。
三、时间安排和申报流程
1.时间安排。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
2.申请填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期内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的通知》—申报入口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的通知》—申报入口填报。未经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提交之后不可修改。按系统要求文件格式提交附件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配券产品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3。
3.资格审核。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服务券产品申请条件,对填报材料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审核结果将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中小企业购买使用服务券产品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中小企业按照补贴后的价格进行支付,以降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资金补贴由服务机构申请兑付。
单个中小企业的补贴额度为:北京市普通中小微企业年补贴上限2万元。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补贴上限10万元,北京地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补贴上限20万元。其中,“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将按照《2023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中的方向8(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进行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券不支持上述两类企业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和产品。在补贴上限的基础上,为“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额外增加5万元数字化诊断专用补贴额度,用于支持购买数字化诊断服务和产品。单笔合同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且不超过5万元(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超过1年的按照1年的合同金额予以补贴)。见附件1的表1 服务券支持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