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的通知
来源:北京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3-06-08 | 692 次浏览 | 分享到:

       4.产品上年度在北京地区销量较好,近两年在北京地区合同订单增长率较高。

       5.服务过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小巨人”企业的产品优先考虑。

       三、时间安排和申报流程

       1.时间安排。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

       2.申请填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期内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的通知》—申报入口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中小企业服务券配券产品的通知》—申报入口填报。未经网上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提交之后不可修改。按系统要求文件格式提交附件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2。配券产品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3。

       3.资格审核。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服务券产品申请条件,对填报材料进行审核。

       4.结果公示。审核结果将通过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中小企业购买使用服务券产品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中小企业按照补贴后的价格进行支付,以降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资金补贴由服务机构申请兑付。

       单个中小企业的补贴额度为:北京市普通中小微企业年补贴上限2万元。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补贴上限10万元,北京地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补贴上限20万元。其中,“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将按照《2023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中的方向8(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进行专项支持,中小企业服务券不支持上述两类企业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和产品。在补贴上限的基础上,为“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额外增加5万元数字化诊断专用补贴额度,用于支持购买数字化诊断服务和产品。单笔合同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且不超过5万元(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超过1年的按照1年的合同金额予以补贴)。见附件1的表1 服务券支持说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