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惠企政策的触达,提高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现提前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方向1 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补助。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对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改造给予资金补助。本次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上云上平台改造,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额累计不低于10万元(含),按照不超过合同额的30%,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
方向2 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聚焦智能制造领域,支持制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对中小企业中的制造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赋能行动给予资金补助。本次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我市“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额累计不低于100万元(含),按照不超过合同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上述两个方向具体支持政策详见申报指南(附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且仍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仅可选择其中一个方向申报,同时申报两个方向将不予受理。其中,申报方向2的企业应为制造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应属于13-43大类)。
3.申报材料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提供的模板及要求编制,分为《数字化赋能补助申请表》《合同验收情况统计表》《合同验收证明材料》《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承诺书》4个PDF文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及可编辑的电子版,资料提供不完整或未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
4.申报单位提交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我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展随机现场抽查,如发现虚假申报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支持资金,并撤销其“专精特新”称号,2年内不再受理其“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和财政资金申请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