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明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中小资金)年度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资金申报流程,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发布《2023年度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
一、重点方向
2023年中小资金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要求,瞄准中小企业服务要素精准施策,坚持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中小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如下:
(一)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方向1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绩效评价奖励。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2年度服务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结果较好的,分级分档给予服务绩效资金奖励。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包括未参加评价、未达到评价标准中基础门槛条件或绩效评价得分不足80分的,撤销已授予的“示范平台”或“示范基地”称号。(具体详见附件1)
方向2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质量提升示范项目补助。对满足条件的区域产业创新环境提升延续性项目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质量提升项目,按照建设项目投资额予以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场地、基础设施部分补助金额比例不超过10%,服务设备、信息化改造部分补助金额比例不超过30%。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为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其中,区域产业创新环境提升延续性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展以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定补助资金。具体要求及标准另行发布。
方向3 中小企业服务券补贴。公开征集遴选具备“企业需求大、综合评价好、市场销量高”的产品作为服务券配券产品。征集范围包括数字化赋能、上云用云、人才与培训、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业设计、信息化开发、上市培育、财税审计、市场开拓、法律咨询等领域。对中小企业购买使用服务券产品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以降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资金补贴由服务机构申请兑付。单个中小企业补贴额度为:北京市普通中小微企业年补贴上限2万元,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补贴上限10万元,北京地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补贴上限20万元。单笔合同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具体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