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说明
1.经认定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认定结果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通过PC端访问“北京市专精特新梯队企业资质查询系统(https://tdpy.smebj.cn)-梯度培育企业电子证书申领入口”,申领电子证书,并可对企业所获得的专精特新梯队企业资质进行查询。
2.申请事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核过程坚持公平公正,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企业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如在申报过程中发现不法中介机构,请及时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举报。
3.我局将加强企业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上述情况,将根据规定,取消企业相关资质,并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相关申报工作事项可咨询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4。
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2.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资料清单模板
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
4.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