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实施。建设单位按审定的申报方案开展数据集建设工作,严格把控质量与进度,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五)验收评估与激励。数据集建设完成后,由供需双方自行开展验收评估,双方签订合同、达成交易后,建设单位可按程序申请后续发布的高精尖产业资金数据相关奖励,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市级典型案例征集申报。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及建设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二)各单位后续如有新增数据集应用需求,可常态化报送。我局将及时跟进,滚动纳入下一批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
联系人:于老师 55520871;魏老师 55520876。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6年第一批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需求清单
2.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