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动CCUS领域示范项目建设和商业模式探索
支持绿色工厂、重点碳排放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快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分离、利用封存等技术示范应用,对符合高精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等政策支持条件的CCUS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给予资金奖励。鼓励本市CCUS企业在津冀区域火电、钢铁、化工、石化、水泥等重点行业建设大规模、全流程示范应用工程。推动工业捕集二氧化碳在农业、仓储、物流、建材等领域拓展应用场景,鼓励CCUS技术与合成生物、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融合发展,支持企业积极探索经济可行的商业化路径。
四、强化产业要素保障
(九)支持相关标准体系建设
研究符合本市情况的CCUS项目碳减排核算指南,推动CCUS技术进一步应用与推广。鼓励CCUS领域相关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方法学研究制定工作,推动符合要求的CCUS项目碳减排量进入CCER交易平台。鼓励各类行业组织和企业积极参与CCUS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推动本市相关地方标准和本市社会团体发布的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推动创制标准海外示范应用,鼓励企业申报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
(十)支持CCUS行业组织在京发展壮大
支持CCUS相关协会、产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在京发展壮大,围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领域,在京举办各类会议论坛、产业对接活动,集聚创新资源,促进行业交流和高水平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提升北京在CCUS领域的影响力和引领力。
(十一)前瞻培育和引进产业人才
鼓励高校院所和相关企业合作打造产教融合基地和人才实训基地,围绕CCUS关键技术环节加强人才培养。加大CCUS领域海内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引进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十二)加强金融支持
充分利用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CCUS企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共同支持CCUS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示范应用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化项目落地。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CCUS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支持CCUS专精特新企业快速申报北交所,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