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本市中试平台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6-03-04 | 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项目储备和支持政策

       项目通过联审后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据相应政策要求做好项目储备、评审等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1.对于融合化方向中试项目。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绿色低碳、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国际引领产业,新材料、集成电路、空天技术、新型安全应急等固本强安产业,以及未来产业领域的,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35%、最高不超过1亿元予以补助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能级提升产业领域,符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条件的新建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25%、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补助支持。其中,由独立法人主体建设运营的中试平台项目支持比例分别提升至45%、35%。

       2.对于产业化方向中试项目。支持市级重大中试平台、中试产线、中试零号工厂提升产品创制能力,按照项目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资金支持。对符合智能化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最高3000万元奖励支持。对符合绿色低碳技术改造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最高3000万元奖励支持。

       3.对于成果转化方向中试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新材料等领域及未来产业领域,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方向平台面向试制阶段成果,提供工艺放大、小批量试产、成本优化、合规测试等服务,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择优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三、有关要求

       (一)融合化方向中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项目参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两业融合示范园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细则》(京发改〔2024〕1007号),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创新和高技术产业领域项目参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产业共性平台重点项目实施细则》(京发改〔2025〕477号),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产业化方向项目参照《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中试服务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京发改规〔2026〕1号),支持市级重大中试平台、中试产线、中试零号工厂提升产品创制能力,按照项目总投入3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予以资金支持;成果转化方向中试项目参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京科资发〔2023〕43号)等办法要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