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提高包容性。进一步明确直接取消认定的具体情形,并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的企业,免除“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的限制。
(四)加强培育服务
引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支持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定位和特质,分类分层开展培育服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三、修订后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修订后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包括门槛指标和质量评价得分指标:
门槛指标方面,主要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核心指标,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还增加了固基强链、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作用的考察。通过设置这些门槛指标,确保认定企业不存在明显短板和不足。
质量评价得分方面,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引入认定标准,对企业综合考察,要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分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0分以上。
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是什么?
2024年,我部印发《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工信厅企业〔2024〕75号),从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能力、成长性等方面设置20余项指标,定量评估企业综合发展质量。为确保测算结果公平公正,指标体系全部采用定量指标,计算中考虑了行业差异和企业经营波动的影响,评价得分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套用公式自动计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