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专精特新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5〕190号)、《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及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
(一)申报主体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申请业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并推荐: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要求
1.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指标严格对照《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
2.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相关安排,2025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
3.对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须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的指标要求。
4.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且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