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复核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复核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且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5.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6.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已赋码的电子原件,上传至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
7.企业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8.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办法》规定,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涉及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三)复核方式
本次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线上填报数据、佐证材料和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数据保持一致。
1.线上系统报送。参加复核的第四批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2025年5月14日至6月5日期间,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