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1)-(7)项为三个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8)项是创新企业家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9)项是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第(10)项为申报人需要说明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核把关。我局将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杜绝弄虚作假。
(四)材料报送。请各申报人所在单位于2024年7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刻录光盘)和纸质版报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我局将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其他要求
对违反下列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享受的支持保障政策,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不得实施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要求的活动。
(二)不得利用本计划的支持政策,通过多头申报、虚构项目、兼职挂名等方式谋取不当利益。
(三)不得借申报之名抢挖中西部、东北地区人才。
(四)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申报人,应当与中央财政安排的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其他资金做好衔接及政策协同,避免重复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工作方向。后续相关工作实施中,如发现重复支持同一工作室的同一方向的,将取消先进基础工艺人才资格,收回中央财政相关支持资金,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申报人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如有申报问题,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联系咨询。
联系人:丁翔
联系电话:55520938、1342613708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