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严格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2.是企业基础制造工艺方面的带头人,长期从事基础工艺技术攻关、实践操作等工作,其掌握的先进基础工艺应符合《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中“基础制造工艺及装备”所列方向。
3.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工艺难题或掌握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人要遵守同层次人才计划不重复支持的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中仅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二、支持政策
(一)依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等,组织入选人才参加国内外专题研修培训。支持入选人才按规定通过挂职、特聘等方式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进行培养锻炼。
(二)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支持入选人才所在企业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项目(工程)。将入选人才指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示范项目的认定或评价体系。
(三)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入选人才申报“国家工程师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五一劳动奖章”等表彰奖励。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入选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入选人才由中央财政给予每人2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推荐要求
我局负责北京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的人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我局推荐名额不超过90人,并按照1:3:5的比例推荐创新企业家项目、先进制造技术人才项目、先进基础工艺人才项目人选。
(二)材料填报。申报人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查询征集工作通知,下载申报客户端,并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填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1)有效身份证件;(2)企业营业执照;(3)干部任免文件、控股证明或在职证明;(4)项目(工程)成果证明;(5)知识产权证明;(6)荣誉奖项证明;(7)廉洁或无违纪违法证明;(8)企业近三年纳税证明;(9)收入证明;(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