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4-04-25 | 101 次浏览 | 分享到:

       3.为减轻企业申请负担,企业无需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填写说明、如实填报数量,确保数据真实、规范即可。工信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加大数据共享力度,专利数据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4.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5.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6.如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将根据《办法》,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三)复核方式

       本次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线上填报数据、佐证材料和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数据保持一致。

       1.线上系统报送。参加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2024年4月25日至5月19日期间,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

       企业申报期间如遇账户密码找回、手机号变更等问题可咨询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10-12381,接通后拨9再拨6,通过语音要求转人工服务进行办理。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5月27日至5月29日17:00前,通过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下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主要内容参照附件6),并将申请书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申请书首页“企业名称”填写企业全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4年6月15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