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4-04-25 | 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推荐流程

       1.符合认定申报要求的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自主申报。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申报条件和审核情况,报请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工信部推荐国家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3.工信部组织对我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查,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并印发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二、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一)复核主体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并经工信部2021年认定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详见附件5)需参加复核,不申请复核的企业,需提交原因说明。申请参加复核的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相关复合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申请业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报并推荐: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复核要求

       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指标严格对照《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对申请复核的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主要考虑新冠肺炎因素影响。

       2.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工信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审核中通过“双随机(随机分组评审、随机抽取专家)”“盲审”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工信部将通过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线上申报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