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其他体现企业创新能力的事项清单。
五、注意事项
企业技术中心创建是我局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挖掘培育更多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的示范性企业的重要工作途径,企业应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在申请和运行评价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重大事件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将记录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在信用中国(北京)网上进行公示。
我局对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动态管理,可采取要求企业报送信息、不定期抽查、信息交叉验证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管核查。对运行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我局将督促其整改提高,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撤销其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六、联系方式
如“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或“首都之窗网站”登录遇到问题,请咨询技术电话:55578557、55578600。
如有填报指标解释等方面问题,请仔细阅读《评价规范》附录B和网上填报系统中的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具体业务咨询电话:85235531、55578317。
附件:1.《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2.《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实施细则》
3.《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
4.企业技术中心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5.承诺书
6.重点支持领域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