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已享受2022年及2023年度“新智造100”奖励、中小企业服务券补贴等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数字化赋能项目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三、申报方式
2023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采取“敞口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日24:00,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通过“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申报入口”或“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申报入口”进行项目申报,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本批次不再受理。
附件:2023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咨询电话:82176996,63256361-6296,55578459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