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国家第四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及复核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2-06-19 | 743 次浏览 | 分享到: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并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对于已列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前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

        (二)复核条件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附件1),相关概念严格对照《办法》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附件2)的标准。

        (三)复核方式

        本次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报送数据和线下报送的纸质版数据应保持一致。

        自愿提出复核的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期间,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通过线上系统(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完成信息填报上传。同时,应于2022年6月30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件(附件6)一式三份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

        (四)推荐流程

        1.符合认定复核要求的企业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自主申报。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复核条件和审核情况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反馈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