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初筛推荐工作,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择优推荐对象。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程序确定入选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名单。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工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推广和指导监督工作。
(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主体要严格按要求编制建设方案,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材料邮寄: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王老师18840617619。
咨询电话:王老师18840617619;
技术支持: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系方式:010-62303123。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2.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创建指引
3.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方案(模板)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