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试点工作方案牵头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16:00前,将《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附件2)《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行业企业)》(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我局统一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遴选符合要求的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崔老师 010-55520819,卫老师 18618259777
电子邮箱:cuichao@jxj.beijing.gov.cn
附件:1.网络安全保险服务典型案例申报书
2.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
3.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行业企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