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总部在京,企业在京外地区的工厂,在通过当地省级绿色工厂相关认定的基础上,参照本市推荐要求,以总部名义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
(二)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为进一步提升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化发展水平,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对照新的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现有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的,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
三、工作要求
新申报单位和现有单位在管理平台进行自评价后,需经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方可申请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或园区的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的审核力度,确保质量。如发现企业、园区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企业、园区将从名单中移出,并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拟申请本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的相关单位,于2025年10月24日前报送2025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申报材料。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10月24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本区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开展对标情况一并通过管理平台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已入围市级绿色工厂的和总部在京工厂在京外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申报单位,请填写《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情况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3份),并于2025年10月24日前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可编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jnc@jxj.beijing.gov.cn。
五、联系方式
申报要求咨询:孙源,55520797;耿恩泽,55520946。
材料报送:方园,55521125、15801472791。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