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25〕272号)要求,为加快培育以元宇宙为代表的未来产业,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现组织开展2025年元宇宙典型案例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元宇宙典型数字人案例
基于人工智能、计算机图形学、建模仿真、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能够模拟人类外貌、表情、行为,并具有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虚拟数字人。
(二)元宇宙典型产品案例
1.交互终端。扩展现实(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终端及配套感知交互设备、裸眼3D、全息显示等能够显著提升用户沉浸感和交互体验的元宇宙终端产品。
2.技术工具。虚拟空间创作平台、数字人生成平台、智能3D内容生成工具、3D引擎等用于构建和运营元宇宙的创作工具,以及数字人识别、3D模型辨识等元宇宙安全治理工具。
3.行业应用。工业数字孪生管理系统、虚拟实验室、文博VR大空间探索展、虚拟演播室等应用在工业、教育、文旅、通信、电商、传媒等行业的元宇宙典型产品。
(三)元宇宙典型园区案例
以培育元宇宙产业为宗旨,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特色环节培育、重点行业应用、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具有引领作用,具有创新特色与产业集聚优势的元宇宙产业园区。
(四)元宇宙典型标准案例
面向元宇宙基础设施、使能技术、服务应用、开发运营、安全治理等方向,具有显著创新性和引领性,已实施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元宇宙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北京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园区案例的申报主体应为园区运营主体,且需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标准案例的申报主体为排名第一的起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