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推动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和绿色发展,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在工业、信息通信、能源、互联网、金融、公共机构6个领域,对照《2025年度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推荐一批能效水平高且绿色低碳、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管理完善的绿色数据中心,数据中心类型包括智能计算中心、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推荐的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数据中心所有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年以上。
(二)符合国家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关规划和布局要求,实现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建设。2022年以后建设的数据中心,原则上应位于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枢纽以及国家明确的算电协同试点区域范围内。
(三)数据中心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公共机构、金融领域数据中心除外),上架率不低于60%,算力资源使用率处于行业先进。
(四)数据中心原则上应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评价》(GB/T 44989—2024)二级及以上等级。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0,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40879—2021)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采用的服务器能效应达到《塔式和机架式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43630—2023)等规定的节能水平及以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低于数据中心所在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积极利用储能、氢能等技术,具有较强用电负荷调节匹配能力。
(五)持续开展设备布局、制冷架构、供配电方式、系统智能运行策略及节能、节水、设备回收和循环利用等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建立并实施绿色采购制度,提供绿色公共服务,开展绿色运维,能够协同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