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5-06-30 | 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2023〕246号),加速视听电子技术、专利、产品和服务推广,培育视听电子应用新场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关于推荐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5〕24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北京地区2025年度视听系统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围绕教育与会议视听、智能音视频采集、数字舞台和智慧文博视听、近眼显示和激光显示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可推广的视听系统典型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主要方向如下:

         (一)教育与会议视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智慧黑板、智能交互投影、虚拟现实教育一体机、智能讲台、体育教学监测、健康声环境等教育视听产品,云台摄像机、传声器、扬声器、控制台等会议视听产品,以及数字化教室、智能视听会议系统等解决方案。

         (二)智能音视频采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面向目标辨识、行为识别、工业探伤、缺陷检测、安全巡检、灾害预警、高低温监测等场景的高精度摄像机、工业摄像机、热成像产品及视觉感知算法、音频分析算法系统级产品和解决方案。

         (三)数字舞台和智慧文博视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面向视听科技与文化创意融合的沉浸式光影秀、运动LED屏、空间光成像、虚实互动、数字人、裸眼3D、AR呈现、VR体验、AR导航、全景成像、动作捕捉、“子弹时间”成像和专业音响等产品和解决方案。

         (四)近眼显示和激光显示系统。包括但不限于VR/AR/MR终端、AI眼镜、虚拟现实交互设备、内容采集制作设备、开发工具软件等近眼显示产品,以及激光电视、激光投影等激光显示产品。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单位不超过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