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评选结果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认定为北京市制造业企业绩效分级评审专家。
四、使用管理要求
1.根据工作需要,评审工作开展前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2.当与受检方有重大利害关系和其他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情形时应主动申明并回避。
3.各专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等要求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守秘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不谋私利,不得借工作之机进行推销。违反上述规定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资格并向社会通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专家资格:因职务变动、健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隐瞒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在评审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经举报查实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附件: 1.北京市制造业企业绩效分级评审环保专家报名表
2.证明材料清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