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复核材料并进行审核,对集群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将通过审核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其他
请申报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单位于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包括《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附件1)及佐证材料和《2025年度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份,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王老师,电话:13953196968),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wangqianlong@jx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请备注“所在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
请参加复核的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附件3)《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佐证材料,于2025年5月30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资料各一式4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王老师,电话:13953196968),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wangqianlong@jx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请备注“所在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认定的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基础上,择优组织推荐申报2025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不再另行发布开展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的通知。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55520844。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2025年度北京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汇总表
3.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复核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