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40个,各计划单列市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25个,中央企业(集团)、全国性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15个。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遴选并公布入选名单。
(六)企业申报和案例推荐均基于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征集系统(https://wenjuan.cii-contest.cn)开展。
四、联系方式
(数字产业处陈光明,55520869。)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要素条件
2.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申报
3.2024年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典型案例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