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四批)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4-09-25 | 33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高精尖资金的单位应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同一单位只能获得2024年内高精尖资金单个方向支持,且申报的投资类项目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或奖励支持。属市级重大项目或单位(含地方配套资金),可不受上述限制,按照市政府审议的方案或政策执行。

       3.对有地方配套要求且在京产业化的项目,可按国家要求配套,具体参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4.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承诺相关事项,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具体申报说明(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内容)详见各批通知相应方向附件。

       5.申报单位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接受市区经信、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二)申报时间与流程

       1.本批次申报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

       方向1及方向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30。

       方向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30。其中,对于在10月18日17:30前申报方向3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本年拨付资金;对于10月18日后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2025年拨付(获得2025年资金支持的单位将无法申报2025年高精尖资金其他方向)。

       2.申报单位可在相关方向申报时间内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第四批)的通知-立即申报”入口填写,按照填报指引对相关企业信息及对应材料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