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站应主动收集专精特新企业面临的困难和诉求,积极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反映。
4.服务站需制定内容清晰、服务措施针对性强的服务方案。方案应包括服务目标、服务内容和实施计划、工作保障措施等内容,精准响应专精特新企业需求。
5.服务站应制定工作制度,包括工作流程、服务标准、人员管理等内容。
6.服务站应设置固定联络员,按季度报送服务开展情况。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主体于2024年7月31日24:00前,将申报书(附件2)和建设方案(附件3)的可编辑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报送至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电子邮箱(附件4),由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5),于2024年8月8日前择优推荐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复审,形成北京市专精特新服务站拟认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3.服务站实行动态管理,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服务站的服务及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需按要求参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的年度绩效评估工作。
咨询电话:010-55520639,010-55520846
附件:1.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
2.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站申报书
3.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站建设方案
4.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5.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服务站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