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程序
(一)团体标准应用推广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我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2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和实施推广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
四、报送要求
相关材料请于2024年7月22日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我局(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dingxiang@jxj.beijing.gov.cn),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通州区留庄路3号院1号楼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丁翔收
联系电话:55520938,1342613708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