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医药健康基金
创新药和医疗器械、新兴产业、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服务等。
(七)商业航天和低空经济基金
星箭总体及飞机整机、关键部组件、空天创新应用等。
(八)新材料基金
电子信息材料、新型高能量材料与关键器件、特种及功能材料、前沿新材料等。
三、组织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组织申报范围
我局采取开放、多元、公平的原则,广泛组织企业申报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储备项目。我局将优先推荐现有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已投优质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开发银行等战略合作银行已发放授信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数字经济大会及机器人大会等重要会议进行首次产品发布企业、“创客北京”及奇绩创坛等赛事获奖企业、荣获特殊资质的企业。
(二)推荐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企业应为注册在北京或有计划在北京布局的企业;
2.符合国家战略发展导向、北京市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要求;
3.属于高精尖产业及科技创新领域,符合基金投资领域;
4.技术水平具备先进性与稀缺性,在项目产业化前景和对北京市产业发展有良好预期效果。
四、申报方式
符合上述投资领域和申报要求的企业无需通过各区推荐,可直接填报《储备项目信息表》(见附件)并投递至:qiyerongzi@jxj.beijing.gov.cn。
五、其他事项
(一)对于我局推荐并纳入基础项目库的项目,我局将及时了解项目投资进展,纳入定期服务跟踪机制,及时响应企业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