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需每年完成年度数据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将取消复核资格,连续两年及以上均未完成年度信息更新的,取消该企业所有资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1.需完成年度信息更新工作的企业包含:经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2024年2月公告的2023年第四季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2年9月-2023年12月申报且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2.2024年1月份及之后申报且被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无需更新年度信息。
3.企业按照目前自身所对应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按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信息更新。
二、填报时间
2024年5月10日-2024年6月10日
三、填报方法
1.企业需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简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zjtx.miit.gov.cn/,进入"企业信息更新"模块,填报2023年底有关数据。
2.需完成信息更新的企业在培育平台的“企业基本情况”页面,无法“编辑”企业信息,只能进行“信息更新”,只有完成信息更新后才可以申报其他资质。
3.在年度信息更新模块的“佐证材料”栏,需提供企业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尚未出具的,出具扫描加盖企业公章的2023年度12月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