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4-02-26 | 5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工业主管部门,节能服务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4〕45号)要求,为落实《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发展,现将我市2024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重点选择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机械、汽车、电子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二)诊断服务内容。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针对中小企业、工业园区生产工艺流程、重点用能设备和公辅设施、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用能结构优化及能量系统优化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园区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解决方案。鼓励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十四五”前三年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持续开展跟踪和服务,系统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

       二、工作程序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区工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以及符合节能诊断范围、有节能诊断需求的中小企业、工业园区,对接达成服务意向。原则上每家服务机构服务的中小企业、工业园区数量应不少于20家。请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于2024年3月8日前将《2024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我局。我局综合考量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质量、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上报我市工作计划表。

       (二)确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一是鼓励已中标2019-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诊断服务商和入选我市2022-2023年绿色诊断服务商的企业参与节能诊断工作。二是鼓励未入围上述服务商,且业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高、服务意识好的节能服务机构,向我局申请参与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请按要求于2024年3月5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2)。我局将对新增服务机构进行合规性审查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公开招标,并发布2024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