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材料均以照片或扫描文件形式提交,并按第三项中复审材料的顺序进行编号。
2.资格复审材料应清晰可鉴,每份材料文件名与内容对应,文件不小于200K,格式为JPG或PDF,文件夹以“报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格式命名。
3.为确保网上传输信息安全,资格复审文件将设置统一的压缩密码,具体请见我局短信通知。
4.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如因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未按时提供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5.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面试等后续资格。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2),经本人手写签名后,于11月2日18:00前发送至资格复审邮箱。
咨询电话:55578492、55578489
附件:1. 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2. 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