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详见附件)前往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申领《北京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请申报机构按照《申报指南》及附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附有关证明。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17:00,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请申报机构在受理时间截止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及电子材料)提交至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35号北楼10层
邮编:100033
联系人及电话:
1.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崔岳 010-55578182
2.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孙成运13269407005;李梦尧18614040409
监督电话:010-56766220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申报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后续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将按程序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两阶段评审、尽职调查等遴选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对本次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报名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