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特殊情况下,享受政策企业名单未能在下年度1月1日前印发,企业可凭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具的《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通知书》(附件2),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有关零部件及原材料凭税款担保先予放行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
2. 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受理通知书
3. 免税政策相关目录(2021年版)
4. 工财函〔2023〕161号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