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需同步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工作组织
(一)请各示范项目申报企业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我局(3份盖章版纸质材料和1份电子版材料),并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注意申报材料中“推荐单位”处请填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我局将针对申报情况组织开展初审,并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入选的示范项目组织开展宣传推广。
(三)项目承担主体如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书面报备。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方宇 010-55578571
陈 红 18901113389
邮 箱:ch@infoca.org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A座3504刘璇18610311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