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见附件3);
(七)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工作安排
请各社会团体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zhangyu@jxj.beijing.gov.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联系人:张沛然,张宇;联系电话:15650750897,55578317
附件: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3.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北京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