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报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完工日期在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
2.挖掘、抢救、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项目,按核定后发生投资和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项目应属于北京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类别,具备完整的工艺流程和代表性作品;
(2)申报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完工日期在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
3.北京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奖励项目,经审核确定后,按核定投资和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大师示范工作室在北京市内依法注册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从事北京传统工艺美术产品的设计、生产或销售;
(2)大师示范工作室创办人或主持人,具备北京特级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或北京一级工艺美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称号,身体健康,并在工作室内完成其所从事技艺的设计、生产的关键环节以及人才培养工作。一位大师不得作为多个大师示范工作室的创办人或主持人进行重复申报;
(3)大师示范工作室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现金流总体稳定,有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4)大师示范工作室要有较完善的创作、制作和展示条件。工作室具有相对独立的大师创作和制作空间,要求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所从事传统技艺的关键流程须在工作室内完成。工作室具有相对独立的展示空间,展示大师优秀作品及工艺流程,要求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
(5)大师示范工作室创办人或主持人应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确定的北京工艺美术带徒大师,目前进行艺徒培养,有3名及以上相对固定的继承人(传承人),至少1名继承人(传承人)在本工作室工作。工作室须拥有技艺人员3名及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
(6)大师示范工作室有较明确的创作方向和创作项目计划,要求工作室创办人或主持人近3年在国家级或北京市级工艺美术专业展览上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