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
1.项目单位应按照《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项目管理,接受市区经信、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验收审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2.政策咨询联系人:
规划处:宗志刚,55578586;邹根红,55578179。
技术支持:北京通企服版APP客服人员,82176966;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系统运维人员,55578555。
3.各攻关方向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序号 | 攻关方向 | 业务咨询处室 | 姓名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1 | 国产氢燃料电池高性能膜电极 | 汽车产业处 | 吴志全 | 55578303 | wuzhiquan@jxj. beijing.gov.cn |
2 | OpenNJet 工程产业筑基 | 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 | 陈雷 | 55578431 | chenlei@jxj.beij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