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小企业申请“揭榜”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可围绕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进行“揭榜”。
报送方式:待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目录公布后,在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见附件2),提交《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打印纸质版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安排:经材料初审后,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确定“揭榜”企业名单
“发榜”大企业根据“揭榜”中小企业的团队水平、研发能力、攻关方案、与需求匹配度等组织遴选,每项需求选择1—3家“揭榜”中小企业,由大企业与“揭榜”中小企业自主确立合作关系。项目完成后由大企业自主安排验收,确定“揭榜”企业是否进入供应商目录或继续深化合作关系,协同推进技术攻关和创新。对入选“揭榜”名单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将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予以积极支持。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
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82176966
陈鹤中 55578451
附件:1.大企业技术创新需求表
2.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
3.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项目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