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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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j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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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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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融资再担保机构再担保业务
(1)对融资再担保机构2022年在京开展单户贷款500万元(含)以下、按承担风险责任金额计算的年化融资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3%(含)的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项目补足至0.3%。
(2)单户500万元到1000万元(含)、按承担风险责任金额计算的年化融资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5%(含)的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项目补足至0.5%。
(3)再担保业务奖补资金=Σ2022年单户贷款500万元(含)以下按承担风险责任金额计算的年化融资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3%(含)补贴资金+Σ2022年单户贷款500万元到1000万元(含)以下按承担风险责任金额计算的年化融资再担保费率不超过0.5%(含)补贴资金。
其中:
(1)每笔业务承担风险的年化融资再担保费率=每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再担保费收入/每笔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年化再担保责任额。(注:单户多笔业务,年化融资再担保费率取加权算术平均值,计算公式为:年化融资再担保费率=Σ每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再担保费收入/Σ每笔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年化再担保责任额)。
(2)每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年化再担保责任额=每笔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实际担保额*再担保分险比例*实际担保天数/365天。
(3)每笔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补贴资金=每笔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年化再担保责任额*(0.3%或0.5%-每笔业务承担风险的年化融资再担保费率)。
(二)“业务奖励”方式
参与“业务奖励”分配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再担保机构小微融资再担保责任额需较上年度实现增长。再担保机构的直保业务不纳入业务奖励范围。
1.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因素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确定的上年度全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结果设置不同的奖励系数,其中评价为“差”的机构取消业务奖励资格。奖励系数最低为0.8,最高不超过1.2,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