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三批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经信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2-12-29 | 90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60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低于80人)。

       (六)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七)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近三年内获得的有效知识产权不少于10件(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医药制造业企业获得的临床试验许可、药品注册证书可视同有效知识产权);制造业企业近三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医药制造业企业的临床试验申请、药品注册申请可视同发明专利申请)。

       (八)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九)总部企业申请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的,技术中心须在京设立。母公司技术中心已是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的,可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三、填报方式

       企业须在网页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j.beijing.gov.cn/bsfw/bsrk)进行登录,并按照网上系统相关提示信息完成材料的填写和提交。

       四、申请流程

       (一)进行自评打分    

       满足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条件(即达到《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的企业,可参考《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T/BETC BETC001—2021)(见附件3,以下简称《评价规范》)中附录D、E相关说明进行自评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