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2-08-30 | 128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服务平台应将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试点企业,不得用于其他企业或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鼓励平台减免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共性需求相关的软件、云服务等支出,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二、申报条件

        (一)服务平台应在北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能够为试点行业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有若干已完成的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

        (三)服务平台应提炼行业共性应用场景,同时兼顾企业个性化需求,提出系统解决方案参与竞争。共性应用场景设置应把握三点:一是要让行业基本应用场景得到满足,通过数字化改造,试点企业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得以显著提升;二是要打通数据、用好数据,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体系;三是要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特点,实现轻量化投资、短工期改造,有较高的投入产出回报;针对试点行业有若干已完成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

        (四)服务平台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良好的商业信誉,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五)每个服务平台仅限申报一个试点行业,且能够为该试点行业内10家及以上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服务。试点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试点企业应为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且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2.试点企业应为试点行业内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的中小企业,转型意愿强、经营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