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资格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作者:bjmi | 发布时间: 2022-08-05 | 741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各相关单位:

        按照《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有换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资格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及核电项目业主(以下简称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一般应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承诺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以及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二)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三)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四)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1)有关要求。

        (五)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核电项目业主应为核电领域承担重大技术装备依托项目的业主。

        三、新企业免税资格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