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挂牌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并建立中介服务库的通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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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j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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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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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需已向证监会及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如需),自2020年至2022年7月,已累计服务3家及以上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
符合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进入上市服务库及挂牌服务库。
⒊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及团队成员2019年至今不得存在因IPO业务、挂牌业务违法违规而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情况。
我局将根据中介机构申请情况择优选择一批中介机构进入服务库。
二、填报要求
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需填写入库申请表(附件1、附件2),将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2年8月5日前一并发送至邮箱chenhezhong@jxj.beijing.gov.cn。
三、注意事项
申请入库的中介机构需在北京市注册,或者已在北京市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办事机构并完成工商登记、配备常驻人员、实际开展业务。每家机构可以申报的团队数量上限为3个。
附件:⒈上市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适用于服务上市的券商、律所、会所)
⒉挂牌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适用于服务新三板挂牌的券商、律所、会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陈鹤中,电话:010-55578451)